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,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全面深入开展,根据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<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>的通知》,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发布公告、组织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组织考察,确定了10名听证员拟任人选。现将拟任人选予以公示(名单附后),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
公示期间,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,可通过来电的方式反映。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,反映问题时需提供具体事实、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。我们将认真受理,并进行调查核实。
公示时间:2026年7月23日至7月29日
联系电话:第三检察部 0314-8067098
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
2026年7月23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