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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法为盾护幼苗 无酒青春共守护
时间:2026-05-09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河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》,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,5月9日,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,针对未成年人饮酒问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。

活动中,检察干警和市场监管人员走访了校园周边的超市、便利店和文具店,向商家详细解读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中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相关法律规定,结合真实案例讲解向未成年人售卖酒水、含酒精饮料的法律后果,同时,针对市面上含酒精饮料、预调果酒伪装成普通饮料售卖,极易导致未成年人误饮的突出问题,向商家做好风险提示,引导其自觉守法经营。“以前觉得酸酸甜甜的酒精饮料不算酒,现在才明白,只要酒精度在0.5%vol以上,一律属于法律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的‘酒’。”现场商家纷纷表示,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,规范经营行为,坚决不向未成年人售卖酒类及含酒精饮品,主动守护未成年人成长。

正值放学时段,检察干警在校园周边设立宣传点位,通过发放宣传单、现场讲解、互动答疑等方式,用通俗易懂的语言,向学生和家长普及未成年人饮酒对身心健康的危害,引导学生们树立健康生活理念,自觉远离酒类饮品,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的日常教育与监管,做好榜样示范,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生活习惯。

此次活动共走访校园周边商户30余家,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,现场解答咨询20余人次,有效强化了经营者守法意识,提升了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与家长监护责任意识。下一步,丰宁检察院持续加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普法力度,凝聚多方工作合力,用心用情守护青少年平安、健康、阳光成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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