丰宁检察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 坚持“四个结合”,强化措施、落实责任,推进党风廉政建设。
一是坚持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。深入开展各种专项教育活动,引导干警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,恪守检察职业道德。重视纪律教育、典型案例警示教育,通过学习《廉政准则》、《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》、中央“八项规定”等条规禁令让干警严守纪律的红线。
二是坚持体系建设和防范管理相结合。细化分解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,签订责任书,紧抓责任分解、监督检查、责任追究关键环节,确保责任落到实处。同时,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体系建设,紧抓职责梳理、风险查找、制定防范措施关键环节,确保日常风险识别、日常风险监控以及控制风险措施的检查和落实。
三是坚持专门监督和日常监督相结合。配齐、配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,围绕中心、重点工作开展专门监督,聘用部门副职和业务骨干担任兼职纪检监察员,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及对执法办案进行日常监督。专门监督与日常监督相结合,确保监督网络更完善,视线更开阔,效果更明显。
四是坚持监督检查和制度建设相结合。坚持加强对干警纪律作风、公务用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,坚持加强围绕容易出问题的重点环节进行专项监督检查,确保党的方针政策、上级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工作得到认真贯彻执行。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狠抓制度建设,以制度规范行为,构建长效纪检监督机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