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
根据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,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。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,监督法律实施,惩罚犯罪活动,保护国家安全、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,尊重和保障人权,保护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。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现有内设机构5个,分别是办公室、第一检察部、第二检察部、第三检察部、政治部。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,丰宁检察院始终坚持“强化法律监督,维护公平正义”的检察工作主题,牢固树立“立检为公,执法为民”理念,不断推进检察改革,加强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,强化人员素质教育,检察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不断提高。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,强化法律监督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绩,为全县的经济发展、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做出了积极贡献。先后获得“2019-2020年度县级平安建设先进单位”“2016-2020年度全市普法工作先进集体”“2018-2020年度全市文明单位”“枫桥式检察部”等多个荣誉称号。